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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四百一十九章 第二日——命案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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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小乙本想程煜回答了就顺杆爬问问自己能不能一起去,结果程煜只说一个嗯字,他倒是没道理继续往下说了。

就这么跟着程煜往回走,程煜笑了笑,扭脸说:“多两个人也热闹,秋风起正是蟹子肥的时候,你回头拎两串水蟹到我家去。”

苗小乙顿时笑弯了眼角,手舞足蹈的答应下来。

明朝的时候可不像现在,现在的螃蟹是好东西,但那个年代的螃蟹,属于上不了桌的玩意儿,甚至到快解放的时候,下江一带还有人会说出“穷的只好去吃河蟹混个饱”这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话。在明朝的时候也是如此,除了最底层的人,是不会有人吃螃蟹这种东西的。

让苗小乙拎两串螃蟹,这就是对他最大的优待,两串螃蟹甭管大小,指定超不过十文钱,那都是乡里的孩子没事干下河自己摸来赚些零花钱的。

可是走了没两步,苗小乙就意识到程煜话里有话,立刻说:“头儿,你说多两个人,你不会想把吴老二也喊过去啵?”

程煜站定脚步,苗小乙和吴桐一直都有些不对付,虽然也谈不上有仇,但这俩人只要一有点什么事就必然会拌嘴,程煜的耳根子也真是有些烦了。

“你不想他去啊?”

苗小乙有心点头,但却瞄了瞄程煜的脸色,见程煜面无表情,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没敢表态。

“不想他去也行诶,那晚上的酒钱你出。”

苗小乙一听,赶忙把手摆的跟夏日的蒲扇一般。

明朝基本上没有酒的管制,所以从宫廷到官酿,乃至士大夫阶层的自酿酒、普通市井所酿的私酒,比比皆是。但无论如何,酒比起菜来,都算是贵的,只有自家会酿酒的,才真的敢不把酒钱当回事。

苗小乙家里可没有会酿酒的人,而吴桐家里,本身就是开酒肆的,祖传三代都会酿酒,以前老被人欺负,那些地面上的青皮无赖,往往喝了酒不但不给钱,还借酒撒疯的摔烂了酒器,直到吴桐当上了捕快之后,那些地痞再也不敢上门了,生意才真正的好了起来。可生意好了之后,由于吴家的酒酿的的确是好,本是小酒肆的酒,味道上却赶上了酒楼里的官酿,导致附近一个酒楼想要强买强卖收了吴家所有的酒,价格自然是不及吴家自卖的一半。这事儿,还是程煜去摆平的,酒楼毕竟官营,即便是县官去了也未必好使,但程煜在塔城地面上却是个掷地有声的主儿,对方也得抻量抻量。最终吴家的麻烦解除了,而程煜去他家买酒,吴家人也就再不肯收一个铜子儿。

今晚人数不多不少,程煜和孙守义,加上赵守卫以及苗小乙,四个大男人怎么也得两三坛黄酒。程煜请赵守卫吃饭,这俩人也都算是有头有脸的,自然不能喝那种民间私酿的苦酒,那么这两三坛官酿的酒恐怕少不得要用上接近一两银子。

苗小乙一个月的月俸才多少?也就一两银子,他哪喝得起这种酒?

可吴桐就不同了,他家的酒堪比酒楼的官酿,自家酿的成本又低,而且程煜让他带酒,只怕他全家上下都恨不能雇一驾马车送个十坛二十坛过去,这是苗小乙根本不具备的优势。

有了这些内情,苗小乙哪还敢有半个不字?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,头儿还是独宠我,你看,让我带的就是十文钱都不到的蟹子,让他吴老二却至少是三坛好酒,虽说吴家的酒比不上酒楼的官酿那么贵,但少说也得二三百文钱了。

自我安慰之后,苗小乙的脚步又快了起来。

正往回走着,前边吴桐却飞快的朝着二人奔跑而来。

“头儿,头儿……”吴桐远远看见程煜,拼命挥着手,他刚才跑到程煜和苗小乙巡街的片区去找,却没找到二人,一打听,有街上的商贩告诉他程煜和苗小乙往城北去了,吴桐很奇怪程煜怎么离开了他巡街的地头,但也顾不上许多,一路朝着城北跑来寻他。

也就是古代这种小县城拢共不过就这么两三条长街,所以基本不太可能错过,程煜总不能说大白天的巡街巡到那些小巷子里去。

看到吴桐奔跑迅速,气喘吁吁的模样,程煜不禁有些奇怪。

“去,问问什么情况。”程煜一摆手,苗小乙虽然不情愿跟吴桐啰嗦,但总不能让程煜自己去问吧,只得快步迎向吴桐。

“吴老二,什么情况你这么嘘嘘慥慥的?”

嘘嘘慥慥,吴东话,形容着急忙慌不冷静的样子。

吴桐停下脚步,喘着大气,显然是跑的太猛了。

他一边捋着胸口顺着气,一边说:“出事了,出大事了……”

“能有多大事啊?总不能是死人了吧?”苗小乙一脸的不屑,心说我们塔城简直太过于太平了,搞得我们这帮捕快平时都没什么事情可做。

而吴桐下一句话,却让苗小乙也是大吃了一惊。

“就是死人了,就是死人了!在城东,一个空宅子里头……死人了!”吴桐几乎是跺着脚说完的这些话,苗小乙顿时脸色铁青。

转身朝着程煜跑去,苗小乙着急忙慌的说道:“吴老二说城东死人了,一座空宅里发现了尸体……嗯,他好像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
程煜一惊,知道这是剧情开始了,他立刻加快了脚步,冲到吴桐面前:“老二,你详细讲讲,到底什么情况。什么死人了。”

吴桐做了个请的手势,让程煜走在前边,自己则是小碎步跟在程煜身侧。

“我今日跟木头一个班,巡的是城东那两条街。走到定安街跟砂珠巷口子那块,听到巷子里头犬吠不绝于耳。我跟木头觉得不对劲,就找路边的闲汉问了问,他们讲说以前这边也么得那么多野狗,不知道这两天什么情况,巷子里头突然就多了几条狗,而且还叫个不停。说是巷子里第二家院子里头发出的声音。”

程煜的记忆里,立刻出现了吴桐所说的那个街口的地图:“第二家?那不是何老汉家么?”

苗小乙也接茬道:“何老汉年头上不是走的了么?他家儿子过年来家的,过完年刚走何老汉就走了,然后他家媳妇儿还花了一两银子请了县里的快马追上去喊他回来。”

吴桐点了点头,说:“何家是独子,两个姐姐都嫁到河西去了,办完何老汉的丧事之后,南边的生意放不下,做完五七就走了。不过家里头么得老人了,干脆把老婆小孩也都带走了,说把那个宅子留给两个姐姐分分。家里头的东西,两个女儿分光了,就剩下那个空宅子,也卖不出什么价,赁又赁不出去,就一直空到,半年都么得人进出过了。我和木头放心不下,就打算进去看看,木头还在那边准备爬墙呢,我却发现他家的大门根本就没上锁,锁头只是虚挂在上边,于是一推门就进去了。结果一进去,我的个乖乖,一下子窜出来五六条野狗,把我吓得不轻。然后我喊来木头,把所有野狗驱散了,才发现,他家堂屋里头,有两具死尸,衣服都被扯烂的了,身上也被野狗啃得一塌糊涂。我和木头怕的不行,赶忙退了出来,顺手把门锁上了。我们俩商量了一下,木头回衙门通知县尊和县丞,我来找头儿你。结果在你巡街的地方没找着你们,打听了一下,有人说是看到你们往城北来了,我就赶快跑过来,省的你们回去晚了被县尊责骂。”

程煜这才了解了事情的经过,两具尸体,还被野狗啃得面目全非,又是半年都没人住的荒宅,估摸着院子里头的草都半人高了吧。这种无头公案,似乎彰显着高级阶段任务的难度。

当下也不多话,三人快步奔向县衙,刚到门口,只见庞县丞正领着几个壮班的衙役匆匆忙忙的出来。

看到程煜,庞县丞一脸严肃,招招手道:“你回来的正好,去,把你快班的人都喊到城东去,先把老何家的宅子封锁起来。马上仵作跟县尊会亲自过去。”

塔城县衙的仵作姓孟,年岁已高,老眼昏花的,本来早就该退休了。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接班人,这个行业,也没什么人愿意去做,有当仵作的本事,当个医生那是绰绰有余,就算只能做走街串巷的郎中,做不了坐馆的大夫,那也不用成天面对死尸,而且还赚不了多少钱,平时总得靠帮人看病贴补。

好在前两年老孟头总算是收了个义子干儿,也不是想收,就是单纯的要为衙门找个接班仵作的人。这二年来是倾囊相授,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子,悟性也着实差了点儿,两年下来,也就勉强认识字,老孟头那些本事,只学了个不到三五成。

也是多亏了塔城素来平静没什么案子,否则哪有时间让那小子这么磨磨蹭蹭的学习?

塔城许是真的太过于太平了,老孟头本该日日在衙门候着当值,可他仗着自己人老眼花,就连包知县的话也是左耳进右耳出,反正也没案子,倒是也没人当真管他,就由得他天天让那个跟了他姓的干儿子过来帮他点卯,他爷俩吃两份饷,他在家里呆着。

现在听庞县丞这么一说,程煜就知道,不用多说,老孟头指定又不知道在哪儿猫着呢,不是包知县不勤勉,出了这种案子,倒是先让县丞去主持,而是他必须等小孟子把老孟头喊来才能过去,否则,知县都到了,却没有仵作验尸,这像个什么话?

程煜对庞县丞一拱手,道:“庞县丞先请,我进去取了佩刀立刻前往。”

平日里巡街,程煜也好,其他捕快也罢,一般都不带刀,手里有个铁尺就够了,遇到些纠纷争吵,铁尺一挥那帮人也就老老实实,根本用不上刀。可是今日这种事,无论如何,那都是必须带刀上岗的。

庞县丞点了点头,钻进了马车里,程煜带着苗小乙和吴桐匆忙进了县衙,到班房取了佩刀,三人都佩戴整齐之后,程煜又让他们多带了几把刀,这才出门朝着砂珠巷老何家的宅子奔去。

一路上,遇到也正赶去的捕快,程煜吩咐吴桐和苗小乙把佩刀分发出去,等到了砂珠巷口时,倒是已经集齐了十二名捕快和三十六名白役。

程煜吩咐下去,白役守住巷口,正役捕快则是将何宅围住。

布置停当,庞县丞的马车刚好来到了巷口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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