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6章 庆郑议罪(2/2)
劝谏您不要使用郑国的矮脚马,它只适合驾车游玩,而且它在郑国长大,听不懂晋国话。
最后您要是听从我的话,不用小驷驾乘,自然也不会战败。我对您的忠心可以说达到顶点了,只是您视而不见,我又为什么不敢见您呢?”
惠公说:“你看着寡人不就是不忠,而后不战而逃,置国君和诸将于危险之中,此为不义,如此不忠不义还敢说自己是忠君之臣”。
庆郑知道在劫难逃,于是道:“臣犯了死罪,知道罪不可恕。
第一罪:我有忠心之言而不能使君王采纳,没有以死犯谏,此乃第一条罪。
第二:太仆郭偃占卜时说过,此次出战应该由我来为主公驾车才是大吉。
但是国君弃我不用,而我没有死谏,这是第二条死罪。
我看到国君被围,自己又打不过公孙枝,只能用救主公的名义,把韩简,狐射等人叫回救援国君。
最终不幸的是,为能让主公脱险,最终被秦人劫走,这是第三条死罪。
我请求国君刑法处置,将我明正典刑,毫无怨言。”
晋惠公听了此话竟然被怼的哑口无言,韩简和梁有靡因为庆郑半路将他们强制喊走,导致晋惠公没有救出来,反而丢了秦穆公。
这样不但没有任何功劳,反而被秦国逼着投降,成为一生的污点。
于是韩简道:“庆郑,你所说的三条死罪只不过是想要推脱罪责,是把所有责任推给国君而已,而杀你确实有三条罪状。
第一:国君战车深陷泥潭,身处泥泞危机之中,危难时候呼唤你保护国君。
然而,你竟然一直耿耿于怀于先前国君未曾听从你的建议,便对国君弃之不理,这种心胸狭隘、完全不顾国之大义,实在是令人不齿,此乃第一条处死之罪!
而后,我与梁有靡、狐射等将领齐心协力,几近成功地将那秦君重重包围,只差一步便可生擒活捉。
若真能得手,即便国君不幸落入敌手,我们手中握有对方的国君作为人质,相互交换也定然不会吃亏。
岂料就在这关键时刻,你居然教唆国舅将众多将士调离战场,致使我孤立无援,难以施展拳脚,最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好时机白白溜走。
不仅未能救出国君,还让那秦穆公得以逃脱。所有这一切皆是因为你的从中作梗才导致大事延误,此乃你第二条必死无疑的罪状!
更为可恶的是,眼看着国君身陷重围,诸位将领皆奋不顾身,拼死保护,直至最终战败被俘。
可你呢?身为一军之将,非但没有英勇抵抗,反而贪生怕死,临阵脱逃,竟能安然无恙地逃回绛城。
回城之后,更是四处散播谣言,谎称国君已然遇害,并妄图册立所谓新君,扰乱人心,动摇国本。
如此行径,简直天理不容,这便是你的第三条死罪!综上所述,庆郑你犯下如此累累罪行,实乃罪大恶极,绝不可饶恕!请国君处死庆郑,以正国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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